本报北京3月13日讯记者王斗斗“治理高层住宅安全隐患是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上海"11·15"火灾的爆发,给我们敲响警钟。”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天津市委副主委曹大正建议,建立、完善有关高层住宅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治理高层住宅安全隐患。
曹大正经过调研发现,目前,部分高层住宅消防设施陈旧、缺失,较高楼层水源不能保证。部分高层底商堵塞消防通道。存在高层住宅出租给企业作为集体宿舍现象,100平方米甚至可以住到20人以上。
曹大正代表建议,建立、完善有关高层住宅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明确物业管理负责人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安监部门定期对小区物业责任人进行培训,并实行物业管理责任人安全工作上岗证制度。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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