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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满激情后不“包养” 男子被告性侵送法办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14日12:18
  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一名陈姓男子与女网友相约见面后到宾馆发生性关系,事隔两天后女子突然控告陈姓男子性侵。警方侦讯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将陈姓男子送办,陈姓男子喊冤“哪有我不包养她就告人的?”,怀疑女网友的行径不单纯。

  住新北市板桥区的陈姓男子(36岁)日前在网络聊天室和一名女子攀谈,相约台北火车站见面,陈姓男子惊讶女网友是体重逼近百公斤的“重熟女”,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陈姓男子说,他并未“以貌取人”而快闪,还是和女网友到附近的公园散步、聊天,两人并一起至拉面店用餐;最后再到一家宾馆“开房间”。

  两天后,女网友却到警局报案声称遭陈姓男子性侵,并指控陈姓男子带她到宾馆,原本以为只是要单纯聊天,陈姓男子却违反她的意愿性侵她。

  陈姓男子澄清当时两人是你情我愿。陈姓男子说,女网友的身材肥胖,力气可能都比他大,如果真的“不愿意”应该当场就反抗。

  陈姓男子表示,事后女方不断要求“包养”每个月给她零用钱。他觉得对方要求离谱,之后他就不再接听女网友的电话,没想到却被描述成性侵犯。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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