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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医生家中给人割痔疮割成肠穿孔 判赔12.9万

来源:重庆商报
2011年03月15日03:28

  家中给人割痔疮割成肠穿孔 退休医生赔12.9万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通讯员 古崇明)1年前,忠县退休医生陈某在未取得个体医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己家中给人动痔疮手术,结果造成患者张某直肠穿孔、盆腔感染等多发症,并落下十级伤残。苦不堪言的张某将陈某告上法院。3月11日,忠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由陈某赔偿伤者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等共129682.14元。

  患者割痔疮后大出血

  俗话说:十男九痔。大足县村民张某多年前就患有痔疮,很不舒服,到处寻医,却不能根治。2009年6月,有人向张某介绍说,忠县有个“有名”的痔疮医生姓陈,医术很好,花钱不多,能够根治。张某动了心,于同年6月28日前往忠县忠州镇找到陈某家。陈某简单了解张某病情后,当天下午1时许对张某实施痔疮手术,并收取张某手术费500元。

  张某称,手术后,他到忠县通江旅社开房休息。住了不到一天,就感觉动手术的地方胀痛难忍。陈某便天天来到旅社,给他灌肠,说灌了就会好。谁知,第六天拆线后,他开始出血不止,陈某便带着他到一家药店输液。

  退休医生在家无证行医

  2009年7月7日,张某突然失去知觉,他才被紧急送到重庆新桥医院抢救。张某在新桥医院住院治疗37天,经医生诊断为:直肠肛管毁损伤伴出血,腹膜后感染伴全腹膜炎。

  张某不久出院,花去医疗费84299.25元。他不明白,“有名”的痔疮医生,咋会整出这么大的事出来?

  据承办法官称,今年63岁的陈某是忠县忠州镇某医院的一名退休医生。但他在没有办理个体医疗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里给人看病。陈某事后交代说,“主要是想找点外水,补贴家用。”

  法院判退休医生担责八成

  2009年9月23日,张某向重庆市科学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其结论为“十级伤残,需后续医疗费约2800元”。张某随即将陈某告上忠县法院。

  诉讼中,张某申请因果关系鉴定,法院委托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结论为:张某的直肠损伤等与“陈某实施的痔疮手术存在因果关系;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鉴定期间,张某又在新桥医院治疗15天,花去医疗费33658.25元。

  今年3月11日,忠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没办理个体医疗许可证,便对张某实施痔疮手术,期间也没做好病历记载,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80%);张某明知陈某无证行医却去就医,对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20%),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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