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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女子家门口被人强奸 监控拍下色狼保安

来源:天山网
2011年03月15日09:30

  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刘青霞报道)乌鲁木齐市民李女士在家门口遭遇“色狼”,犯罪嫌疑人在小区电子眼监控下现形,他是一名该小区的保安。这个案件,发生在长沙路一居民小区里。

  3月14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公安分局二工派出所民警介绍了案情。

  3月12日凌晨2时左右,李女士参加完朋友聚会后,被朋友送到租住的小区门口。

  李女士喝了点酒,被风一吹有些摇晃,她见小区值班室的灯还亮着,想起她家楼上有一住户在装修房子,吵得自己晚上睡不好觉,便走进值班室,询问当日值班保安,她家楼上的装修什么时候可以结束。

  李女士和值班保安交谈时,另一名男子走了进来,也是一嘴酒气,李女士随后离开。

  当她快走到单元门前时,突然被人从身后捂住嘴。对方的力气很大,李女士被拖到隔壁单元的地下室后遭到强奸。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恐慌中的李女士没有看清对方的脸。事后,李女士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警后,二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李女士衣服凌乱,蜷缩在地下室一角。

  一个小时后,民警就将正在宿舍里睡大觉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马某26岁,是该小区的保安员。

  马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当时和另外两个同事喝了些酒,同事回宿舍睡觉,自己准备去值班室找同事聊天。

  在值班室,他看到酒后的李女士,就生了邪念,于是他就一直跟着李女士,见四下无人,将她拖到地下室强奸。

  作案后,马某觉得李女士当时没看清自己,所以就放心地回到宿舍,换了一身衣服倒床便睡。

  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尾随李女士的过程,被小区“电子眼”盯上。

  在马某宿舍里,民警找到了他作案时穿的衣服,上面全是灰尘。

  马某是小区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案发后,警方已给小区物业公司发出建议书,建议他们对保安员加强管理。

  小区住户和马某同事反映,马某平常表现不错,人挺随和,案发前,马某正准备回克州老家结婚。

  目前,马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小区保安强奸住户的案件,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建议醉酒的人最好由朋友或家人送至家中,以免途中遇到意外。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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