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顾客吃蛋糕磕断门牙 经过调解蛋糕店赔偿1500元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1年03月15日06:40
  本报讯 家住海曙区的刘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吃个蛋糕,竟然磕掉了一颗门牙。几天来,刘先生一直拿着掉落的牙齿和还没吃完的蛋糕,要求蛋糕店索赔。

  昨天,刘先生来到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海曙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起诉蛋糕店,为自己讨到了一个说法。

  十天前,52岁的刘先生在一家自己平时经常光顾的蛋糕店里买了几块蛋糕。

  当天晚上8点左右,他拿出一个枣仁蛋糕,几口咬下去,没想到“蹦”的一声,磕到了牙齿。

  刘先生赶紧把蛋糕吐出来,一看,里面竟夹杂着一块半个大拇指指甲大小的石头!

  刘先生喝了几口冷水,忍着痛睡了。

  可是,到了第二天中午,刘先生在吃饭的时候,那颗咬到石头的门牙居然掉下来半截。

  刘先生到这家蛋糕店讨说法。

  蛋糕店说,可能在制作蛋糕的时候,不小心掺杂了一块小石头,并愿意“一赔十”,即赔偿刘先生那个磕坏他门牙的蛋糕原价的十倍金额,也就是三十多元。

  刘先生不同意。他认为,如果只是在蛋糕里发现一块石头,那么“一赔十”的标准可以接受,但是现在他的牙齿都被磕断了,已经造成了人身伤害,店方应该作出补偿。

  “医院里,随便做个烤瓷牙,就要上千元,再算上伤害赔偿,蛋糕店要赔我2000元。”刘先生说。

  由于金额上存在很大分歧,双方始终争执不下。

  昨天,刘先生来到海曙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口头起诉了蛋糕店,并当场提供了断齿、石块和蛋糕作为证据。

  巡回法庭当天就着手调解此案。

  法官和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条文向蛋糕店作了解释说明。

  最终,蛋糕店同意赔偿刘先生1500元,刘先生也接受了这个方案。双方当场履行了调解书。

  本报通讯员 李义山

  本报记者 王益敏

  作者:李义山
(责任编辑:news7)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