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公安部消防局已于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
近年来,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对此,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标准、规定;在新标准、规定发布前,为遏制当前此类火灾高发势头,需要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
根据通知,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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