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辽宁省纪委省委就严肃市县党委换届纪律答问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3月17日07:25
  从2010年12月到2011年2月,我省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圆满完成了换届任务。目前,县(市、区)党委换届正在进行,市级党委换届工作也将于近期启动。日前,本报记者就市、县(市、区)党委换届如何严肃换届纪律问题采访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在市、县(市、区)党委换届中,中央和省委在严肃换届纪律方面还有哪些要求?

  负责人:总的还是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和我省《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党委换届顺利进行的通知》(辽组发[2010]15号)精神,把“5个严禁”、“17个不准”作为高压线。

  记者:您能再介绍一下“5个严禁”、“17个不准”的具体内容吗?

  负责人:“5个严禁”包括,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是: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都要按照“5个一律”严肃处理。

  记者:乡镇党委换届期间,我省提出了启动换届工作的“四条硬杠杠”,这次市、县(市、区)党委换届是否还继续执行?

  负责人:去年12月部署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时,我们提出了启动换届工作的“四条硬杠杠”,目的就是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市、县(市、区)党委换届仍要继续坚持。 “四条硬杠杠”即: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签署承诺书的干部没达到95%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未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督查组没到位的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

  记者:在市、县(市、区)党委换届中,还要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

  负责人:教育是预防的基础,下一步,我们还将不断加大严肃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一是抓好严肃换届纪律文件的专题学习,把中央和省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发至与换届相关的党员干部手中,督促学习,事前提醒,让党员领导干部清楚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的后果是什么。二是进一步搞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以近年来查处和通报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案例作为警示材料,加强对与换届有关的党员干部的教育。三是实行严肃换届纪律“双承诺”制度,即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执行换届纪律、匡正用人风气,以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所有符合提名条件的领导干部,都要向组织上作出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记者:市、县(市、区)党委换届期间,我省在强化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负责人:还是要继续保持严肃换届纪律的高压态势,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对换届的全过程进行立体式监督,主要有以下7项措施。一是对换届工作进行专项巡视。省委派出7个巡视组,每个组负责两个市,对市县党委换届进行专项巡视。二是派驻督查组。市委换届期间,省委向各市派驻督查组;县(市、区)委换届期间,各市分别向每个县(市、区)派驻督查组,对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三是抽调干部蹲点监督指导。县(市、区)党委换届启动后,省委组织部选派了14名处级干部到县(市、区)蹲点,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驻点乡镇党委和所在地区的换届工作。四是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在继续发挥“12380”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信访举报作用的同时,省市县三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分别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方便干部群众监督举报。五是实行换届举报信息日报告制度。换届期间,各市对市县两级受理的换届举报信息统计汇总后,每天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一次,没有举报信息的,也实行“零”报告。六是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换届举报问题实行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项办理,从快从严。七是进行换届风气测评。换届期间,分别在换届的不同阶段、不同层面开展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换届风气不好或出现问题的地区,要实行“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刚才您提到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能再公布一下吗?

  负责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设立的专用举报电话在去年12月就已经向社会公布,这里我们再次向社会公布,省纪委换届专用举报电话:024-12388;省委组织部换届专用举报电话:024-23128982。

  记者: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是党委换届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参与者,在严肃换届纪律方面是否有什么要求?

  负责人:我们始终强调组工干部在换届工作中要带头讲党性、带头重品行、带头作表率、带头严守换届纪律,近日,省委组织部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全省组工干部“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不准跑风漏气、不准打探消息、不准许愿买好、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接受吃请、不准收受礼品、不准谋取私利、不准违规失密,凡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辽宁日报)
(责任编辑:UN913)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