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3月16日电记者游春亮通讯员叶文明广东省深圳市消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除了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必须交由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承担的工作职责以外,其他的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将全部下放到各公安分局;全市700多名消防监督员全部分流到该市各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和派出所;派出所将成为消防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不仅有权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还有权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是记者今天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的。
据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后,派出所将同时具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和相应的消防管理执法权限。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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