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百军“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应当肩负起普法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可以在电视的黄金时段刊播有关普法的公益广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福建省副主委、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院长施作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上述建议。
施作霖告诉记者,现实中,很多人认为法律和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其实,法律和每一个人都有很大的关系。只是法律内容太过庞杂,非法律专业人员很难掌握,应当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普及,并且要注意采用老百姓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
施作霖说:“一般的社会公众,要向他们普及宪法、刑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基本知识,而对于特定人群根据其工作或者生活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普及。比如,像我们妇幼保健医院,除了聘请两名法律顾问帮助医院处理对外经济往来和医疗纠纷外,我们还定期邀请法律专家给医务人员讲解执业医师法、母婴保护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医务人员增长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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