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 袁健)近日,贵州省委决定:陈鸣明同志任中共黔西南州委书记,龙长春同志任黔西南州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陈敏同志中共黔西南州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3月16日,黔西南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召开,决定任命龙长春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决定接受陈鸣明辞去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职务,决定龙长春代理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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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鸣明同志简历
陈鸣明,男,布依族,贵州贵定人,1957年10月生,1982年于贵州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2006年武汉理工大学企业管理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贵州省贵定县定东公社知青,贵州省贵定县定东公社党委副书记,黔南州州委组织部工作员、秘书科副科长、科长(期间:1990.04-1992.05挂职任贵州省龙里县委常委、羊场区委副书记),黔南州州委办公室副处级秘书,黔南州州委副秘书长,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秘书处处长、秘书三处处长,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
2005年任遵义市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副州长、代州长、党组书记。
2007年2月至2011年2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党组书记。
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书记,州政府州长、党组书记。
2011年3月起,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书记。
龙长春同志简历
龙长春同志,男,苗族,1963年4月生,贵州松桃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
1979年9月至1983年9月,西南民族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1983年9月至1986年10月,贵州省铜仁民族师范学校教师;1986年10月至1991年8月,贵州省铜仁地区教委办公室秘书;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副科级纪检员;1993年10月至1996年3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审理室副主任(正科级);1996年3月至1996年7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办公室主任(1995年3月至1996年6月,在贵州省铜仁地委党校中青班学习);1996年7月至1998年7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区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贵州省石阡县委副书记;2001年9月至2004年8月,任贵州省沿河县委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七期“县市委书记进修班”学习);2004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贵州省松桃县委书记;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松桃县委书记(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副专员,松桃县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任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副专员;2008年7月至2011年2月,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常委,瓮安县委书记(2008年4月至2008年9月,挂职任国家水利部农水司副司长)。
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
2011年3月起,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副州长、代州长、党组书记。
作者:袁健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UN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