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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伙蜗居24层楼顶 称冬天好似冷藏室(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3月18日10:11
A幢顶楼一家租赁户。
楼顶堆着建棚屋的材料。

  萧勇和朋友租住的这套2室1厅的房子,位于渝北区松石支路温馨家园小区的24楼楼顶,距离地面70多米。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住在顶楼的棚屋中,但萧勇没觉得孤独。完工的3套棚屋都已经住人了,另外1套正在粉墙,还有1套的水泥已经运上了屋顶。“楼顶风大,经常被关在门外。冬天很冷,夏天很热。”除此之外,萧勇没觉得有什么好抱怨的。

  楼顶建棚屋

  噪音吵小孩

  刘女士一家在渝北区的温馨家园小区,住了有近10年了。当初为了看得远,选择了23楼,“楼上2层就是顶楼天台。”

  春节前一个月,刘小姐突然听到楼上的住户开始敲敲打打。“一般是从早上9点左右就开始了,中午几乎不休息,12点半又开始,一直到下午6点。”春节期间,楼上的敲打暂时告一段落。但春节后,敲打声变本加厉。同时大量的水泥和钢材,通过电梯源源不断运往24楼。2月底,刘女士实在忍不住了,向物管反映此事,“希望物管打招呼,喊他们中午不要弄出声响,娃娃好睡觉。”物管打过招呼后,刘女士的孩子睡了几天安稳午觉。“没几天又开始了,不仅白天敲打,有时候晚上也在弄。”刘女士所在A栋每层有8户人家,仅23楼就有4家有小孩。“他们有的把娃娃送到父母家去了。”

  一周前,忍无可忍的刘女士爬上楼顶,发现原本宽敞的天台,已经被几套棚屋占据了。“而且还在继续修建,一家接一家的修,楼顶都要成棚屋区了。”

  棚屋虽然小

  啥子都齐全

  昨日中午,重庆晨报记者来到温馨家园A栋,坐电梯到24楼,再步行上到楼顶天台。

  直径约一米左右的通风管道前,就是一套还未完工的住房的大门。这套住房用砖头砌墙,刷上白灰。房顶用的钢架结构,搭上蓝色彩钢棚。推开防盗门,地板已经铺设了地砖。隔出了两间卧室,1个客厅,还有厨房和卫生间。

  一名工人正在认真地粉墙,他以为我们是来参观的,非常热情的介绍。“屋顶是彩钢,每个房间还弄了天花板的,空高可能有2米5左右。”工人说,棚屋用的钢架结构,非常结实,不可能出现被大风刮走屋顶的情况。

  此外,工人还介绍说,完工后,不但水电气齐全,而且还可有网络、电视。我们质疑燃气不敢乱接,工人说可以从房东家里接管道上来。“天台上的房子都是楼下的业主修的,这些肯定都要考虑周到。”

  重庆晨报记者在天台上转了一圈,发现已经有3套住房完工了,加上这套正在粉墙的,已经把天台占了一半。“你们看,旁边这套马上要开建了,连钢材和水泥都运上来了。”在工人的指引下,果然发现在一块地上,堆着已经焊接成屋顶形状的钢架,还有成袋的水泥。于这些棚屋的造价,工人说大概在400元/平方米,“用的彩钢,成本不高。一套50多个平方,2万多吧。具体价格你要问老板。”但王姓老板的电话一直关机。

  月租800元

  冬冷夏天热

  20岁的萧勇是四川广安人,2010年来重庆上班。为了节约房租,跟朋友合租了这套楼顶的棚屋。

  昨日中午,重庆晨报记者在温馨家园A栋楼顶的棚屋区见到萧勇,他租住的棚屋内家具齐全。客厅中间立着一根排水管道,萧勇感觉有点碍事,想锯掉,但房东不肯。厨房内,有一台电磁炉,“房东不可能牵燃气管道,那是骗你们的。”萧勇说,因为不通气,所以没有热水器,“洗澡不方便,要么去别处洗,要么用电磁炉烧水。”

  由于楼顶风大,萧勇一般不敢开窗,“风一来,屋头撒子都吹乱了。晾在外面的衣服,风一大必须收,不然全刮跑了。”去年冬天,萧勇和朋友冻得厉害,“最冷那几天,屋头比冰箱冷藏室还冷。”

  萧勇是去年年底来的,当时他的朋友已经在这里住了一阵子,“他们说夏天热得很,白天根本没法待,只有晚上才敢回来。”

  虽然条件艰苦,但萧勇目前还没打算另外租房,“3个人,一个月800元的租金。我问了,这个小区,大小相同的租金都在1300了。”没事的时候,萧勇会趴在窗口,俯瞰楼下的行人和车辆。这里有70米高。

  建棚屋违法

  更无权出租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没能敲开24楼业主的房门。在物管的帮助下,联系上正在粉墙的24-7的业主,但对方明确拒绝接受采访。

  物业公司主任潘超介绍说,该小区楼顶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A栋最为严重,“差不多4家都搭建了,第5家材料运上去,被紧急喊停。”潘超说,再这样下去,顶楼就成棚屋区了。

  2月26日,在接到业主投诉后,物管下发了整改通知。3月14日,龙山街道规划办接到投诉后,赶到现场,对这4家业主都下达了整改通知,“限期10天内自行拆除。”

  潘超说,24-7的业主当初谎称是顶楼漏水,要补漏。“当时我们都不是很在意,结果几天后去看,天台上房子的墙都砌起了,而且还不止他一家。”潘超说,24楼4、5、6、7号业主已经建好,8号业主打算建,被制止。

  楼顶的这些违法建筑,不但在修建过程中扰民,而且修建好后出租也带来了麻烦。潘超告诉重庆晨报记者,去年一户棚屋出租后,引来了小偷。后来这家租赁户被房东赶了出去。

  潘超说,目前顶楼的业主有一种普遍心态:头上的楼顶天台就归我。对此,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夏天律师认为:建筑物屋顶天台属于物业共用部分,顶楼业主可以进行合理的绿化活动,但不能擅自占用、违法搭建。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损坏或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依法查处。同时,由于楼顶的棚屋是违法搭建的,业主没有所有权,也没有出租权。租住这种违法搭建的房屋,如果出现纠纷,租赁很难维护自身权益。(肖庆华 实习生 廖怡飞 李斌)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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