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日,北京58个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除市公安局涉密外,已经全部公开部门预算。从已公布的数据看,57个部门中有22个部门预算显示,今年安排公车购置更新预算资金4000多万元;24个部门预算显示安排各类会议和考察预算资金5800多万元。(3月16日《新京报》)
公开政府预算,实现阳光财政,是中央要求,也是百姓呼声。去年,广州市率先吃“螃蟹”,全面公布《2009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在今年“两会”前夕,74个中央部门亮开了“账本”,受到全国舆论欢迎。现在北京57个政府部门全部公开部门预算,表明人们对公开部门预算的认识越来越趋于统一,预算公开也正越来越成为可触摸的现实。
政府预算公开的好处很多,一是它能为政府部门的施政行为提供正当性;二是成为联结政府部门与人民的纽带,保持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三是防止政府部门的浪费与腐败,保证公共资源不被滥用、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特别是后者,目前公众对“三公消费”意见不小,有些部门和个人也确实存在以权谋私现象,其中问题关键就是公共“钱袋子”难以有效监督。
从不公开到公开,应当说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然而,预算公开并不是目的,而是过程。公开的目的在于:让公众知道政府部门对公共“钱袋子”怎么花,花在了何处,关键是该不该花,也就是说,接受公众监督,实现公民民主监督权利。而不是政府部门对公共“钱袋子”已花了多少,或准备花在何处“告知”一下即可。换句话说,对公共“钱袋子”如何花,应当给公众一个明白。
就北京市的部门预算公开来说,根据公布的会议费用和车辆更新费用,让人很难判断其是多是少,是该还是不该。以车辆更新为例,一共4000多万元购置费,虽然公开出来了,但从项目表上看不出这些被更新车辆的购置时间,让人只看到换了多少车辆,花了多少钱。这种公开只能叫点到为止的“半公开”。
公共“钱袋子”来自于纳税人,政府部门对公共“钱袋子”不过是一个管理者。而政府用于自身的多了,服务公众的份额就相应减少。公众之所以紧盯着部门预算公开,其原因就在这里。只有满足公众对公共“钱袋子”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才会使公众监督更有力,权力之手才有所忌惮,才会使公共“钱袋子”的运用更合理、更有效。正因为如此,公开预算,应给公众提供更多信息量,是有必要也是必须的。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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