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通过在利设禁飞区
必要措施不包括派遣地面部队 中国在表决中投弃权票
新华社上午电联合国安理会17日通过决议,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并要求有关国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利比亚平民和平民居住区免受武装袭击的威胁。
安理会当天上午再次就利比亚局势举行闭门磋商,于美国东部时间下午6时30分左右就法国、黎巴嫩、英国和美国共同提交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显示,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有10个国家投赞成票,中国、俄罗斯两个常任理事国以及印度、德国和巴西三个非常任理事国投了弃权票。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一个决议案在获得9票赞成,且没有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的情况下即可获得通过。
决议说,为了保护利比亚平民的安全,除以人道主义救援为目的和负责撤离外国侨民的飞机外,禁止所有飞机在利比亚领空飞行。决议指出,为保护利比亚平民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中并不包括派遣地面部队占领利比亚。
此外,决议还决定对利比亚实施比第1970号决议更为强硬的武器禁运和财产冻结的制裁措施,其中包括冻结利比亚中央银行和利比亚全国石油公司等利比亚实体的财产。
决议要求利比亚冲突双方立即实现停火,全面停止对利比亚平民的一切袭击,呼吁利比亚各方加强努力,推动对话,促成必要的政治改革,以寻求一个和平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17日说,中国支持安理会采取适当和必要的行动尽快稳定利比亚局势,但由于中国对支持决议部分内容有严重困难,因此投了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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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禁飞区
联合国安理会17日通过决议,决定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并要求有关国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利比亚平民和平民居住区免受武装袭击的威胁。
禁飞区又称禁航区,指某一地的上空禁止任何未经特别申请许可的飞行器飞入或飞越的空域。
禁飞区有多种形式:一种是主权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在特殊时段对其领空范围内的特定空域采取的限制飞行的管制措施,这种禁飞区的建立是国家主权所赋予的权力。
另一种是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某个或某些国家或组织在冲突地域划定的特殊限制空域,限制冲突相关方的飞行器在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只有在国际组织授权的前提下,建立这种禁飞区才具有合法性。
1993年3月3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会员国或地区组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军事手段,强制执行1992年10月9日安理会通过的波黑禁飞区决议。
此外,海湾战争结束后,美、英、法等国为维护其在中东的战略利益,曾先后在伊拉克建立了南北两个禁飞区。
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左)、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丘尔金(中)和印度常驻联合国代表哈迪普·普里在决议表决前交谈,中、俄、印三国在表决中投了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