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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大地董事长涉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3月19日01:40
何学葵

  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两度被调查

  新快报综合报道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SZ,下称绿大地)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于2011年3月17日20时由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执行逮捕。这是绿大地连续被证监部门调查后,审查工作的进一步升级。

  公告称股票下周复牌

  绿大地3月18日公告称,3月17日晚公司接获了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的通知,其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1年3月17日20时由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执行逮捕(云公直经逮通字[2011]3号),现羁押在云南省看守所,案件正在侦查。

  此前2010年3月1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曾对绿大地立案调查;当年12月30日,绿大地再次因为涉嫌违规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调查。目前两项调查仍未公布具体结果。

  何学葵被逮捕后,已"因个人原因"向绿大地提出辞职。而其早前持有的绿大地4325.7985万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10年12月2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在此次公告中,绿大地表示,公司将根据案情的进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于近期召开董事会选举新董事长或董事会召集人主持董事会工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股票自2011年3月21日开市起复牌。停牌前,绿大地17日收于23元,大跌4.13%。

  为行业首家上市公司

  根据绿大地此前公告,何学葵,女,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长期居留权。何学葵大学本科学历,拥有高级经济师头衔,曾在云南省科委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委员会路达公司、云南省卫生厅升龙公司工作;曾在云南河口永安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在河口花卉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河口绿大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兼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3月以来,何学葵一直任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0月到2009年9月期间兼任公司总经理。

  何学葵同时还兼任成都绿大地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昆明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云南花木世界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绿大地始建于1996年,注册资本15108.71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是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2001年,绿大地完成股份制改造,2007年12月2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云南省第一家民营上市企业。

  链接

  上市三年业绩大变脸

  绿大地2月9日公告,因公司增补施贲宁、岳建伟、李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也相应进行调整。2010年年底履新的财务总监李鹏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而李鹏也是绿大地2010年起用的第三任财务总监。是什么原因让绿大地7个月换下两位财务总监?绿大地将人事变动归结为2009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有市场人士认为是2009年10月-2010年4月间,绿大地披露的业绩预告和快报五度反复所致。

  2009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2009年三季报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比上年增长幅度在20%-50%之间;2010年1月30日,公司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比上年下降30%以内;2010年2月27日,公司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年度净利润变为6212万元;4月28日又将净利润修正为-12796万元;4月30日,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2009年净利润为-15123万元。

  律师说法

  欺诈发行股票罪威慑很大

  @张远忠律师:所谓欺诈发行股票罪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此事对于上市公司董事长、高管具有很大的威慑作用。

  投资者可提民事赔偿诉讼

  @刘国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于中国证监会早在2010年3月17日向绿大地送达了调查通知书,表示由于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如果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在法院的刑事判决之前出台,则行政处罚公告后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绿大地退市的可能性较小

  @刘国华律师:关于是否会退市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本人认为,上市公司拒绝纠正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本人认为退市的可能性比较小。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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