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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物价局通报六起食盐涨价案 涨价5毛罚款2万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2011年03月19日03:04

3月18日上午,长沙市某超市,食盐供应充足。图/记者殷建军
3月18日上午,长沙市某超市,食盐供应充足。图/记者殷建军

  涨5毛罚2万,湖南通报6起食盐涨价案

  食盐供应已基本恢复正常,717起电话投诉要求退货,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12358

  本报长沙讯 对3月16日开始的食盐涨价风波,湖南省物价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价格应急预案,两天时间里,全省共出动物价检查人员1万多人次,奔赴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及食盐供应点,进行提醒告诫和监督检查。至昨日下午3时,全省共受理食盐价格举报3472起,均及时进行了查处。

  昨日下午,省物价局向媒体公开通报了6起典型案例:

  一、3月17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洛王如海超市将国家定价1.00元/袋的350克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提高到1.50元销售。岳阳市物价局当即责令该超市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500元。

  二、3月17日娄底市宜选生活超市将国家定价每袋1.8元400克小包装的钙、铁、锌、硒、低钠盐零售价格提高到3.6元销售。娄底市物价局当即责令超市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00元。

  三、3月17日,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个体工商户孔伟军,将国家定价每袋1.00元的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提高到1.50元销售。自治州物价局当即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5元并处罚款420元的行政处罚。

  四、3月17日,常德市百姓超市将国家定价每袋1.00元的小包装食盐提高到2至4元销售。常德市物价局当即作出责令清退多收购价款40元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五、3月17日,湘潭市芳芳批发零售超市将国家定价每袋1.00元的小包装食盐提高到2.5元销售。湘潭市物价局当即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3月17日,湘潭市民主路菜市场为民食韵商店将国家定价每袋1.00元的小包装食盐提高到3元销售。湘潭市物价局当即责令改正,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至3月18日上午,全省各地食盐市场供应已基本恢复正常,价格趋于平稳。目前,我省食盐货源充足,供应渠道畅通。据省价格举报中心提供的情况,到目前为止,共接到717起要求退货的投诉电话。省物价局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购买,全省价格部门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受理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各消费者如发现突破政府定价销售食盐的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物价部门将及时组织严肃查处。

  省物价局17日下发《关于加强食盐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行为的紧急通知》,紧急部署进行食盐价格检查,一旦发现乱涨价、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及国务院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进行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戴丹 实习生马丹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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