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介入命案5种方式:
参加公安机关对命案的讨论;参加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等;及时介入或审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对被害人、关键证人的询问及笔录;参加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其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方式。
检察人员引导取证5个方面:
对案件的性质发表初步意见;对证据的收集、固定、保管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逮捕条件对案件现有证据发表意见;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对下一步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建议;对没有直接证据的案件,提出能够证明有罪或者无罪的侦查取证工作建议。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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