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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交给“第三方”解决好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0日07:49
  刘武俊

  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医生的社会地位处于全世界较低水平,愈演愈烈的医闹也已达到史上最为严峻的时刻,她建议医院内治安应引入公安力量。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并不赞同,他认为出现医疗纠纷说明医院自身也有问题。

  对于医闹问题,卫生部副部长、全国政协委员黄洁夫的观点让人欣赏,医闹问题不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涉及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乃至医护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等体制性社会性问题。就医闹问题而言,任何回避医患纠纷解决机制乃至医护人员职业道德问题等体制性社会性问题的建议,都必然失之偏颇。

  如何根治医闹,首先要明白医闹之根何在,找准医患矛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就现实而言,现行医疗事故解决机制明显缺乏足够的公平性和公信力,患者在医疗事故认定和解决机制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可以理解,在缺乏公平的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和机制,在不信任现行医疗事故解决体系的情况下,患者往往只能选择医闹这种“私力救济”渠道,多闹多得、少闹少得,不闹不得。建立公平科学的医疗纠纷解决程序和机制,才是遏制医闹现象的关键所在。引入人民调解,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不失为妥善解决医患纠纷的得力之举,也是构建公平科学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

  医闹现象、医患纠纷属于社会管理问题,要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尽量引入社会力量而不是执法力量进行妥善解决,将医患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围,将原来针尖对麦芒式的医患双方民事纠纷发展到有社会组织介入的社会问题。就医患纠纷社会管理而言,引入人民调解,设立医疗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堪称破解医闹问题、创新医疗领域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通常包括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是拓宽百姓诉求渠道、调解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的创新性社会管理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对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素,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国不少地方都尝试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效果较好。值得一提的是,3月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联组会时表示:两年内,卫生部将把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推向全国。

  社会管理创新是个错综复杂的大课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妨就从推广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彻底根治医闹问题这个小课题入手。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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