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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中途猝死,牌友有没有责任?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0日08:36
  王先生问:我父亲和张某等个牌友在家里打牌,其间父亲突然趴倒在桌子上,并出现嘴巴歪斜等症状。张某等人害怕承担责任,全部从我父亲家离开,父亲最终因抢救不及时去世。请问,张某等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答:张某等3人不作为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中的违法行为不仅包括作为的违法行为,也包括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张某等人和你父亲相约在一起打牌,该先行行为导致了他们之间在发生危险时,具有对自身及其他人进行救助的义务。张某等人有能力履行,却未履行该义务,导致你父亲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主观上具有过错,其不作为行为完全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故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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