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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加价售车”是对消费者的凌辱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1年03月22日03:55
  3月14日,针对车市中“加价售车”的现象,终于有机构发出了声音。来自北京、上海、重庆等全国20余个城市的消协联合发布维权观点,认定“加价售车”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其实质是收取商业贿赂。

  相信众多正在排队等待的购车人听到这一结论,会觉得稍稍 “解气”。近两年,一些汽车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于某些紧俏车型急于提车的心理,在厂家正常指导价之外,向购买者额外索要“加急费”,少则三五千元,多则数万元。对这一做法,相关部门以“市场行为”漠然置之,经销商以 “供求决定价格”肆意为之。惟有处于弱势的消费者,不愿交钱的,提车遥遥无期;听话交钱的,又助长市场歪风。真是心中愤慨,却又无可奈何。现在,各地消协联合炮轰“加价售车”,观点切中要害,问题抓住本质,替消费者说了话,解了气,让人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着实应该为之叫好。

  但必须指出,仅凭消费维权部门的“观点发布”和“呼吁”,还无法遏制“加价售车”现象的蔓延。要想让问题彻底解决,关键要靠政府相关部门。但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哪个政府部门站出来有所回应。

  按照声明所指,“加价售车”违反国务院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规定,应该由物价部门来纠正;加价款不开发票,涉嫌偷漏税,应由税务部门监管。既然如此,为何多地物价部门面对消费者投诉时,会以“合乎市场规律”“无权干涉”拒之?为何税务部门对加价形成的税收漏洞不闻不问?这当中,虽然有“加价售车”更多属于“潜规则”、不好举证的原因,但这种现象毕竟大量存在,如果这些部门真要下决心监管,与消费者齐心协力,抓到证据并处罚之也不是难事。说白了,监管缺位,是责任心的缺失。

  市场监管,需要的是惩恶扬善。如果一味任由商家滥用所谓 “饥饿营销”手段,随意侵害消费者利益,必然不利于建立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最终破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希望,在20余个城市消协联合发布维权观点后,物价、税收等有关部门也能站出来,认真履行职责,为消费者撑腰,为市场的公平诚信撑腰。

  问澜

  (编辑:张星秀)

  作者:编辑:张星秀来源山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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