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1年3月16日,在央视新闻频道“3·15”特别行动曝光河南济源、孟州等地用“瘦肉精”养殖的生猪运输到南京,通过南京市建邺区沙洲村的兴旺屠宰场宰杀后大量流入菜市场的消息后,南京市检察机关采取以事立案措施,启动对该事件渎职犯罪问题的调查。此前,经市区两级执纪执法机关联合调查,建邺区纪委、监察局经研究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本报3月21日A15版《南京4名“问题猪”责任人被查处》予以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3月20日,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先期确定王健、岳邦超、周炳祥、王吉林四人为犯罪嫌疑人,并对上述四人进行立案侦查。王健系建邺区商务局商贸科科长,也是该区屠宰办主要工作人员,其职责是负责对兴旺屠宰场的日常监管职责;岳邦超系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兴旺屠宰场检疫、监督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周炳祥系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兴旺屠宰场负责现场检疫监督工作的负责人;王吉林系建邺区沙洲街道常驻兴旺屠宰场兽医站的检疫工作负责人。目前,上述案件正处于侦查之中。 (雒呈瑞 魏晓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