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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权县每年近千万“水费”成“糊涂账”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3月22日08:45
  中新网商丘3月21日电(记者齐永)“每年都在强收水费,缴了费也不见票据,并且收缴标准也不统一,而且政府所收取水费的具体收缴情况和使用情况从不公开,群众一头雾水。”河南民权县一些群众反映,该县每年强收近千万水费成了糊涂账,已经很多年了,这笔数目不小的水费来源不明,群众怨声载道。

  据反映,民权县收取水费已有数年之久,年收近千万元,农民很少看到票据,具体什么钱,村民也不清楚,具体有什么用途,村民更是不知情。花园乡吴老家村一干部告诉记者,他们村大约有3000亩地,每亩地收取10.48元,大约每年收缴3万多元。基本上都能收齐,如有不缴的由村干部自掏腰包垫付。该村干部说,村民不是不愿意交钱,而是交了钱他们一分也用不上,不仅黄河水不走他们村,就连打井还让村民再掏钱。

  据了解,村民所反映的水费是农业引黄水费和清淤经费。自2005年,河南省免除了农民的农业税,河南开封、周口两市随即免除了农民的引黄水费,改为由县财政列支。可相邻的商丘市民权县水费年年在收。收了水费后农民遇到抗旱依然存在缺水,令村民很是不解。“原本以为交了水费就省心了,以后可以随时用得上水了,可是交跟没交却没啥两样,遇到大旱浇地,还是照旧见不着水影儿,”花园乡村民告诉记者,他们乡基本用不到黄河水,政府说的是引黄水费,就应该水走到哪里收到哪里,政府应该摆脱水费“大锅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仅是花园乡交了水费用不上黄河水的情况,在附近的龙塘、双塔,胡集、顺河、李堂、北关等几个乡镇也存在类似现象,并且这些乡镇村民大都牢有意见。

  据了解,收缴水费是上级部门安排并由乡、村干部收取,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商丘市2010年度农业引黄水费和清淤经费筹集工作意见的通知上显示:农业引黄水费及清淤经费仍按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第091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引黄灌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1989〕127号)的规定执行,本着“依法办事,公开透明,群众自愿,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收缴。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增项加码、搭车收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除去那些个别原因缴纳不齐水费的,几乎每年收缴率都在80%~90%,根本不存在群众自愿,都是被强制缴纳的。“缴了这么多年的水费,俺村也没见打过新井,缴了水费不见打井,一旦天旱了,水来不了,天涝了,水排不走,水利设施老化,也没人问,如果村民再申请打井,政府还要收取打井费。提起收取水费的事,当地村民怨声载道。

  记者了解到,河南民权县耕地面积约113万亩,当地政府每年按每亩地8元到10元不等的标准向农民收取水费,年收近千万元。

  对此,记者特意采访了民权县水利局王局长,王局长说民权县每年收取水费资金在900万元左右,上缴上级政府40%,用于引黄灌溉,剩下几百万资金用于该县河道清淤以及农民打井补助等水利工程项目。究竟具体收了多少,用了多少,王局长称他也不清楚。

  对于强收水费和交了水费用不上黄河水一事,民权县委一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自愿的,群众都不会缴纳,说是公开自愿收缴,其实是强制收缴,上面政策是好的,可执行起来经念歪了。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也认为用不上黄河水的村民最冤,但黄河水压根就走不到他们乡镇,虽然感觉这样收费不合理但也无可奈何。完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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