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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查炒卖高价食盐不良商家 并予以公开曝光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11年03月23日06:45
  楚天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郭姗姗 通讯员沈佳)本月17日,受外地食盐风波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食盐限购或断供现象,一些小超市、农贸市场趁机违法加价销售食盐。昨日,省物价局对10起违法涨价案例进行曝光。

  省物价部门表示,食盐价格是政府定价,借机炒作、哄抬价格属于违法。17日抢购情况出现后,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及时派出巡查组293个、执法人员1758人次,深入市场巡查检查、宣传政策、辟谣疏导、提醒告诫、打击违法哄抬价格行为,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案例。

  省物价局对其中10起重大食盐非法涨价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咸宁市丽群副食店,将每袋食盐(500克装,定价1.30元,下同)擅自提高至2.4元,处以50000元罚款;武汉市江华干鲜调料经营部,提高至3.6元,责令退还多收价款1150元,并处5750元罚款;赤壁市红太子鸡精,提至2-3元,处以1000元罚款;宜昌市胡姐批发,提价至2.5-3元,处以1000元罚款;鄂州市红霞副食店,提价至3.3元,处以1000元罚款;通城县鸿运超市,提至1.6元,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500元罚款;宜昌市世纪粮油副食商行,提至1.50-10元,责令退还多收价款56.4元,并处282元罚款;通城县麦市德明批发超市,提至2元,处以200元罚款;荆门市掇刀惠民市场一经营户,提至5元,责令向消费者全额退还多收价款115元,并处5倍罚款;潜江市欣欣批发超市,提至5-6元,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罚款。

  作者:郭姗姗 沈佳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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