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瑶)江苏省如皋市一知名企业保安队原副队长李军,为报复队长吴某,将其柜子里的公款盗出藏匿起来,被如皋市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3月17日,该市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李军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李军和吴某是“发小儿”,从小一起长大,关系相当不错。吴某在如皋市一知名企业担任保安队长,经他介绍,李军也进入该企业做保安。李军曾在部队当过兵,又做了多年的巡防员,因表现出色很快被提拔为保安队副队长。两名好友分别任正副职,合作应该很默契,但李军认为吴某一直独揽很多权力,连同事请假都得由他批准,作为副队长的他觉得很没有面子。2010年12月6日,保安队又有人向李军请假,李军征得吴某同意后才批了假条。此事让李军积郁在心中的不满瞬间爆发,他决定报复吴某。想到吴某的柜子里存放着刚刚收上来的4万余元公款还没上交,李军就打起了这笔公款的主意,趁吴某不在之机盗出这笔公款,藏匿在厕所天花板上。为制造公款被盗假象,李军将该柜子旁边的几个柜子全部撬开。吴某发现公款不翼而飞,马上报案,李军很快落网。
作者: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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