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静
3月21日上午,古魁状告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政府违法拆迁一案二审,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因为此案是“政府出钱请人告自己”,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富有戏剧性的是,古魁这次上诉,和之前的一审起诉一样,同样是“被邀请”的。
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今年54岁的古魁竟经历了3次拆迁。在经营“将军汽配城”之前,古魁曾办了一个将军茶厂。当时茶厂占地30亩,因为成都要修三环路,茶厂两度赶上拆迁。现在将军汽配城所在的位置,正是当年茶厂拆迁后政府安置给他的地方。
2006年6月,将军汽配城被政府拆迁。由于补偿数额分歧巨大,协商不下来。成华区政府为了让古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索性借了10万元给他作律师费,希望他到法院起诉。就这样,成华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局、土地统一征用开发办公室被古魁推上了被告席。
2010年11月18日,成华区人民法院以“被强拆汽配城按照城市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进行赔偿”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驳回了古魁的起诉。
古魁向记者透露,一审判决下发后,成华区政府和成华区法院又多次上门“劝说”,希望他上诉。
开庭当日,古魁和代理律师张兴奎一起出庭。被上诉人区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成华区土地统一征用办公室并无人出庭,只有代理律师坐在被告席上。
庭审当中,双方辩论激烈。古魁说到动情处,数度落泪。
对补偿数额的分歧是古魁与成华区政府矛盾的根本。双方对被强拆的汽配城所占用土地性质判断完全不同。
修建汽配城的土地,是当时古魁经营茶厂拆迁时安置的土地,汽配城也是在政府批复后才建的。但眼下,区政府认为汽配城是“非法建筑”。古魁得到的补偿是按照每平方米200元左右计算的。
成华区政府的律师李启军庭审中再次强调,将军汽配城属于“违法建筑”,理由是“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汽配商城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是违法行为”。他说,政府批复同意古魁开办将军汽配城和政府同意古魁使用土地是两回事。将军汽配城未获得土地使用权,那就是违法占地,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自然也是违法建筑。
据了解,古魁的汽配城所占用的土地,自1998年起就开始上报征用,到2003年9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征用为国有土地。对这个事实,双方都没有分歧。
分歧在于,这块土地的性质是什么时候从集体变为国有的?
古魁认为,建汽配城,是应政府招商而来,也有政府相关批文。政府曾许诺“先上车、后补票”,国有土地批准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正因为这样自己才放心地进行投资。占地手续不全,这个责任在政府。从2003年9月国务院正式作出土地征用批准文件起,这块地就已经是国有土地了。2006年拆迁汽配城,应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
而区政府认为,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并不当然就改变土地性质。只有在土地征用工作完成后,才能变成国有土地。在此之前,就是非法用地。汽配城属于违法建筑。
二审如何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成都3月22日电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