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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老汉2.5万欲借腹求孙 绝育女却想诈骗发财

来源:大江网
2011年03月24日11:16

  本报讯 罗建安、记者邹晓华、实习生徐其昌报道:新建县一老汉吴老根(化名)做梦都想抱上孙子,到处寻找女人帮其儿子“借腹生子”,不料被心怀鬼胎的宜黄县女子李小花(化名)骗走钱财。3月10日,新建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女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律师称“借腹生子”违反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一纸荒唐的协议

  吴老根是新建县流湖乡人,60多岁了,他一直想要个孙子,但没能如愿。吴老根到处打听,想找一个女人给他儿子“借腹生子”。2010年8月26日17时许,宜黄县女子李小花来到新建县流湖乡村民吴老根家中。

  带李小花来的是新建县男子钟小明(化名),称愿意帮助吴老根儿子“借腹生子”。吴老根非常高兴,双方最后以2.5万元成交,当场写了协议,但是没签字。随后,吴老根交了2000元钱给钟小明,约定李小花生下小孩后,再付清剩下的2.3万元钱。

  一场精心的骗局

  吴老根是个谨慎人,担心遇上骗子。不料,这种担心成了事实。他中了李小花和钟小明设好的圈套。李小花今年47岁,宜黄县人,但是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根本没有生育能力。

  李小花在南昌租房子住时和新建县男子钟小明认识。“当我知道她没有生育能力后,我就提出流湖乡有一个人要找女人生孩子,可以去骗点钱用。那个时候,李小花赌博输了钱,马上同意了我的提议。”钟小明向办案人员供述。

  钟小明在收取了2000元钱订金后,迅速离开了吴老根家中。李小花和钟小明商量好,钟小明拿到2000元钱先离开,之后李小花再见机行事脱身。

  李小花在吴老根家中住了一晚,心里忐忑不安,一直想着怎么脱身逃走。李小花想了个办法,称没有带衣服想回南昌拿衣服,吴老根怕她跑掉不同意,答应第二天带她去买衣服。

  第二天,吴老根带着李小花来到新建县流湖街上买衣服,拿了几百元钱给她。但李小花根本无心逛街,一直想着瞅准个机会逃走,终于逮住一个机会撒腿就跑,可是没跑出多远就被吴老根抓住,扭送到了当地的派出所。

  一个典型的案例

  昨日,记者从新建县法院获悉,3月10日,新建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小花、钟小明以帮助他人介绍配偶及“借腹生子”为由,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李小花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钟小明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江西中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建平称,我国《婚姻法》规定,生育权应该以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为基础,而“借腹生子”的双方,即需求者和提供者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借腹生子”违背我国传统道德观念,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上可视为无效行为。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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