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25日,持枪抢劫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滨河路支行运钞车,致一人死亡、3人重伤的罪犯郭松伏法。同案农之宝、张建国两名罪犯也在同日被枪决。主犯鹿宪州已死亡,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1995年12月13日、1996年2月8日、6月3日、8月27日,在北京红星城市信用社门前,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甘水桥分理处门前,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附近和北京城市合作银行滨河路支行附近发生了4起持抢抢钞运劫运钞车案,致4人死亡、4人重伤、180余万元人民币、61万日元、1.8万美元和4.8万港元被抢劫。
1996年9月8日,主犯鹿宪州被抓,随后,同案的郭松、农之宝、张建国、蔺刚、黄民平、张颖、鹿宪勤、赵建国等陆续归案。主犯鹿宪州因拒捕被击伤,由于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其余案犯皆被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