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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正式宣布“离岛免税”政策 4月20日起执行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25日05:59
  中广网北京3月25日消息(记者朱永 许云 季苏平)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海南岛离岛免税政策将从4月20号开始执行。海南省昨天正式对外宣布这项政策,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解释说,“离岛免税”政策与此前推出的“离境退税”政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吕勇:“离境退税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境外人员,从海南的游客分布情况来看,境外人员占的比重比较少,一般是在3%,那么我们这个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内外的游客,包括海南省的居民,只要在海南岛两个机场离岛,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吕勇强调,“离岛免税”的优惠幅度比“离境退税”要大得多。

  吕勇:“离境政策主要体现在退付增值税,购买商品以后退付11%的增值税,相当于打九折购物。离岛免税主要是免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的这三个税,国家退让的幅度在30%到50%。”

  在海南岛享受的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品,并不包括国产品。共有18种商品享受离岛免税政策,包括首饰、手表、香水、化妆品、眼镜、服装服饰、鞋帽、糖果等,其中还增加了具有海南旅游特色的体育用品。财政部关税司副司长申书海表示,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是人民币5000元。

  作者:朱永 许云 季苏平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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