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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4月20日起试行“离岛免税”免税商品限定为18种每人每次免税购物不超5000元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5日08:02
  本报海口3月24日电记者吴晓锋周芬棉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将于4月20日在三亚试行,5月1日正式实施。

  3月24日上午,海南召开“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同时发布了《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公告自2011年4月20日起执行。

  记者获悉,按此政策,非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两次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一次;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内(含5000元)。

  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适用对象、产品种类、购物次数、免税额度等。政策规定: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为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内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据了解,“离岛免税”政策试点期间,免税商品限定为进口商品。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流程为:离岛免税店进口免税商品,离岛旅客在店内选购付款,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在机场隔离区提货并乘机携运离岛等环节。

  据悉,海口、三亚两地将各设一家离岛免税店进行试点,其中三亚店自4月20日起启动试点,海口店待经营主体、选址及相关配套设施确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启动。目前,由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打造的三亚免税店经营近百个国际知名品牌的上万种商品,该店的商品拥有低于国内百货商场15%至35%的免税价格。

  据介绍,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赋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一系列政策支持中最重要的政策之一,将直接带动海南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离岛免税政策在我国是一项对外开放的重大尝试,目前在世界上只有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实施,海南作为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国际赋予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又一项重大尝试和重要创新。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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