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宏颖)3月25日,市长陈海波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原则通过了《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陈海波要求规划部门结合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规划后,报市委常委会议审定,以更具科学性、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引领沈阳未来发展。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国土局关于两个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本轮编制的《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了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和总体规模、确定了城乡及中心城区空间布局体系,部署了综合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提出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相关内容。《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于2010年6月上报国务院待批,本轮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等14项任务,并划分土地利用分区,以及安排全市土地利用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等。
陈海波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提出,对两个规划的修改完善要注重与“十二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突出加快城市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使规划编制更具科学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他指出,沈阳要实现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目标,必须加强与沈阳经济区兄弟城市的合作,以沈抚同城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际连接带建设,进一步强化分工协作与优势互补,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快形成大沈阳都市区格局。他还要求规划部门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用地需求。
陈海波在会上强调,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依法行政与自觉执行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观念,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对城市建设的管理。对无视规划、擅自调整更改规划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陈海波还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对两个规划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规划、遵守规划的浓厚氛围。通过规划展示沈阳美好发展愿景,激发全市人民热爱沈阳、建设家乡的高昂热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市委常委、副市长邢凯,副市长王玲、吴汉圣、祁鸣、杨亚洲、许文有,副市级干部黄凯、沙波涛、李松林,副市级调研员刘兴烈,市政府巡视员石其金,副市级巡视员彭林参加会议。
作者: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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