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于晓泉)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
调整后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据总政干部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放宽后,对住房保障、随军家属就业以及部队管理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总部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办法。
(编辑:张星秀)
作者:于晓泉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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