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持刀杀死妻子,张明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当看守所的民警将他投送到监狱时,却遭到监狱拒收,理由是“他病得非常严重,随时都有可能死亡”。
【看守所】两次投送罪犯均被监狱拒收
24日下午,法制频道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求助,求助者是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的民警,称他们去河南省第一监狱送犯人时,被监狱的民警给打了。
当天下午,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的民警和负责人。“有个老同志,穿着警服,让我们赶紧走,态度非常恶劣。”看守所民警说,他们去省第一监狱送犯人,狱警不让他们停车,而且还捶了他好几下。“当时我正在给监狱领导打电话,准备走时,监狱一个民警走过来不由分说就捶人。”郑州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长裴现峰说,上周五他们就去过省第一监狱送死刑犯投牢,结果监狱说文书不合格不能接受。24日上午,他们又去投送犯人,结果监狱说犯人有病,还是拒绝接收。
据裴现峰介绍,他们投往省第一监狱的是一名死刑犯,叫张明全,8年前因为家庭纠纷,持刀砍死了自己的妻子。去年10月11日,张明全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3月11日,经省高院裁定,张明全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监狱】
罪犯病情严重随时会死亡
3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了对张明全的执行通知书;根据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的收监执行通知书,张明全应被送往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应该无条件地接收,投牢服刑。”裴现峰说。
那么,监狱为什么要拒绝接收罪犯张明全呢?3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河南省第一监狱。
省第一监狱一名姓黄的民警表示,如果要采访,记者先要到省监狱管理局去登记,否则不接受采访。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到了该监狱副监狱长张文斌。“他现在病得都快死了,我们怎么接收?”张文斌说,他们没说不接收,等人治好了他们马上收监,“要不然谁承担这个责任?”据张文斌介绍,张明全的病情非常严重,随时都有可能死亡。
据了解,去年12月21日,张明全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查出患有肺结核。随后,被转往河南省传染病医院治疗,至今没有痊愈。“躺了3个多月了,我现在就是浑身无力,但是我的结核病基本上好了。”张明全说,从上午10点多到下午4点,监狱一直都不肯接收他,而且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被监狱拒收了。
【说法】
可商请改变罪犯服刑方式
“我不明白监狱为啥不接收我,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至少对我是一种歧视。”张明全希望能在监狱里度过最后的时光。“根据法定条件,监狱不能拒收犯人。但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因罪犯患病而监狱拒绝收监的情况。”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说,看守所作为临时羁押机构,在收到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部门的执行通知书之后,一个月之内应当将罪犯投监服刑。
据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正常情况下,监狱作为罪犯的服刑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黄允说。“本案中,监狱由于担心承担责任,拒绝接收罪犯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黄允说,结合本案,考虑到罪犯患有不适宜长期羁押的疾病这种特殊情况,可以由监狱管理部门商请相关部门,对罪犯的服刑方式予以更改,比如变更为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期限届满之后,如果仍然不能消除其人身危害性的,则可以继续投监执行。
看守所民警说自己送犯人时被打张明全想不通自己为啥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