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误为偷车贼,灵山县一名15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竟然杀死一名11岁的同村孩子,然后将尸体藏匿。一个月后,遇害孩子的尸体被发现,警方迅速破案。3月21日,嫌疑人被逮捕。
命案:
杂草堆惊现一具童尸
2月19日,灵山县陆屋镇某村村民梁某到自己的田地时,看见一堆杂草下惊现一双小孩的腿,且蛆虫遍布。一同劳作的村民打了报警电话。
之后,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掀开杂草,发现惨死的孩子就是1月17日中午放学后失踪的小六(化名)。他嘴里插着一截甘蔗,旁边丢着两只拖鞋,不远处还有一辆折叠式的自行车。谁下此毒手?
灵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通过侦查,发现与小六同村、同校的少年阿三(化名)案发前后形迹可疑,于是找他来询问。2月20日,阿三交代了自己杀死小六的犯罪事实。
动机:
被诬偷车蓄谋报复
据阿三供述,2010年10月,阿三的二哥阿二(化名)偷了一辆摩托车骑回家,却告诉父亲说是花500元钱从别人手上买来的。2011年1月8日,不知内情的阿三骑这辆摩托车上街,正好被失主小六的父亲发现,盗车案因此告破。但是,阿三是小偷的说法却传开了,小六也多次当面叫阿三“偷车贼”,阿三很恼火。
1月17日中午放学后,阿三约小六到一处无人的甘蔗地偷甘蔗吃,“我趁他背着我吃甘蔗的时候,用一根甘蔗打他脑袋后面,他一下就摔倒了,后脑起了一个好大的包。”阿三说,小六爬起身跟他搏斗,他想自己已经把小六脑袋打肿了,估计要赔医药费,还要被大人骂,于是就凭借自己力气大,把小六压在身下掐他的脖子。等小六没有了气息,阿三把一截甘蔗插在他嘴里,然后拖到僻静处用杂草盖好。当天下午,他又回到学校上课,直到案发。
背后:
他生在一个多子女家庭
记者了解到,阿三的家是一个多子女的家庭,家中经济很困难。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阿三的父亲梁某曾经表示,就算阿三被判了死刑,他也还有其他子女……
民警发现,阿三杀了人之后,他首先畏惧的不是法律制裁,而是被父亲责骂。据学校老师说,阿三成绩差,上课纪律散漫,穿着邋遢,曾几次欺负小同学而被老师批评。
23日上午,记者在看守所看到了阿三,他个头比同龄人小,穿着不合身的囚服和一双拖鞋。记者还没和他说上话,他眼圈就红了。
记者:“你为什么哭?”
阿三:“我做错了事情,被关到监狱里来了。”
记者:“你做错了什么?”
阿三:“我把一个人杀了。”
记者:“你现在后悔吗?”
阿三哭了起来。民警告诉记者,在看守所,同监仓的人告诉他,他杀了人,“以后再也出不去了”。他还为这个事情来问民警,看得出他感到害怕和后悔。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作者:奚振海 莫锦宇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