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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入室抢劫怕对方报警 给女事主拍裸照作要挟

来源:重庆商报
2011年03月27日02:41
  本报讯(首席记者 黄平 实习记者 张巍)长寿一男子与另外3名朋友(均已判刑)共谋,冒充女事主女儿同学,骗开门后持刀抢劫,还拍下该女事主裸照,要挟她不准报警。昨天,记者从渝北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诉讼,渝北区法院日前以犯抢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长寿朱家镇的汪某,今年23岁,2006年7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福建晋江法院判刑一年半。据介绍,去年1月28日晚,汪某与另外3名朋友到渝北一碗水附近共谋找点“过年钱”。随后,4人来到附近某小区寻找作案目标。经过观察,他们发现一住户家只有一名女事主在家。后来在同该小区居民闲聊时,得知该女事主姓吴,念高中的女儿在读住校,吴的丈夫在外地工作。

  于是,汪的同伙蒋某冒充吴某女儿同学去敲门,称女儿托他带点东西。吴某听到敲门,透过“猫眼”看见外面一年龄与女儿相仿的男孩手中提着东西,遂开了门。蒋某进来就用刀抵住她,此时躲在楼梯间的汪某等人,迅速跟进关上房门。汪某在卧室找到一挎包,里面有1800元现金和两张银行储蓄卡。汪悄悄将现金卷入囊中后,蒋等人持刀逼吴说出密码,然后到附近一家银行ATM机上取得卡上仅有的3000元现金。随后,汪等人还劫取了吴的金项链、金戒指及数码相机等。

  为防吴事后报警,汪等人将她的衣服扒光,拍下数张裸照,威胁对方如报警,就把照片发上网。当这伙人离开后,吴向警方报了案。去年8月,汪某在母亲陪伴下向警方投案自首,随后,3名同伙也相继落网。

  作者:黄平 张巍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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