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出现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农村“联保”小额贷款骗取钱财案件,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日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警惕该类犯罪。
据三明警方介绍,三明清流县警方接到李家乡村民赵某报案称,他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李家乡长灌村的村主任肖某用于在嵩溪农行营业所和其余两户人“三户联保”贷款9万元人民币。随后,肖某又在清流县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四户联保”贷款业务又贷款了20万元。经查,肖某用赵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去贷款时,赵某本人都不在场,贷款人签名也不是赵某本人签的。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合同诈骗案已被清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三明警方称,近年来,国家推出了农村“联保”小额贷款业务。这是一种用于农户合法经营、综合消费的人民币业务。该业务实行不低于3户农户为联保成员,每户可贷款3万元至5万元,四户共计最高可贷款20万元人民币。
三明警方提醒说,防范该类犯罪,公众应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不要轻易转借他人,或存放他人处,金融、小额信贷部门要按照贷款程序严格把关,借贷人员必须亲自到场验证、签名、盖章。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