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刘春茹
整理/张安静
我是一个60多岁的普通农村妇女,能成为全国的普法综治先进个人,这对于我来说,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是普法综治宣传让我再次绽放生命的花朵。
在上世纪70年代,为养家糊口,我曾利用自己的绘画专长,给左邻右舍画墙围画,几乎画遍了十里八乡。2006年,看到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司法所在西五里村搞普法宣传,我就主动与所长联系,说出了自己想通过漫画进行普法的愿望。于是,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义务法制宣传员,开始了法制漫画和剪纸的创作生涯。
几十年的农村生活,使我的作品既贴近农村生活,又通俗易懂,涉及的法制内容广泛,有和谐农村、交通安全、守法经营等。近几年来,我创作的法制漫画达两千余幅,成型的作品有千余幅,我将这些全部免费用于法制宣传。同时,我还在学校、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处进行法制漫画讲座与巡回展览,与群众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2009年,在北京市政法委开展的“四个体系建设”中,我的漫画入驻了延庆县25个村4000平方米的“法制宣传一条街”,使村民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又学习了法律知识,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
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我还积极参与到农村矛盾调解的队伍当中,让普法漫画成为农村调解的有效载体,创新了农村法制调解的模式。
张山营镇村民李某与包某两家因孩子打架积怨,好几年没说过话,双方关系十分紧张。为给两家人调解,我精心绘制了以双方纠纷为内容的法制漫画,主动送到双方家中,征求对漫画的意见,然后修改,再送给双方,并引导他们体会漫画的寓意以及漫画所反映出的法律内涵,几次下来,双方悟出了我的心意,诉说了多年的心结,我从中找到了他们积怨的症结,耐心地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终于双方主动握手言和。四年多时间里,我共调解各类纠纷90余件,群众都热情地称我为“调解大姐”。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