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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全面摸排“法官律师”家庭法院领导普遍先拿自己“开刀”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8日07:35
  本报记者周斌

  2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曾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公众普遍认为,最高法出此“狠招”,彰显了其预防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心。

  如今,回避制出台已过一月有余,各地法院执行、落实情况如何?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新疆、江苏、浙江等多地法院。

  摸排工作进展顺利

  “规定颁布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随即召开了专门会议,并下发通知,要求自治区三级法院全面摸排情况;相比规定的一年期限,自治区要求提前至今年上半年完成回避工作。”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吴玉新告诉记者。

  据介绍,目前新疆已有不少基层法院将符合回避制的人员情况汇报到了市(地区、州)中级人民法院。而自治区高法已完成摸排工作,共有两名工作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分别为1名立案庭庭长和1名助理审判员。吴玉新表示,两人都已书面提出了任职回避申请,高院正在考虑重新安排他们的岗位。

  “去年年底,最高法就规定(草案)征求各地法院意见时,浙江就摸排了符合回避制的人员情况,全省共有140多人符合条件,其中省高院11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许江杰表示。

  许江杰解释说,140多人是因为浙江将回避范畴由“配偶子女”扩展到了父母和子女的配偶,并将法律工作者和从事非诉讼的律师都纳入了回避范畴。“如果严格按规定要求,全省法院符合回避条件的人数应该在100人左右。”

  不仅仅是新疆和浙江,目前,包括江苏、北京、四川等各地法院都在全面摸排“法官律师”家庭,为落实回避制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上一级法院勇作表率

  要么亲属不当律师或去其他地区当律师,要么自己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甚至是离开法院工作。规定“二选一”,肯定会触及一些法官的切身利益。据记者采访了解,一些基层法院也有抵触心理。

  为了让下级法院更好地落实回避制,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以身作则,先拿自己“开刀”。乌鲁木齐中院政治部主任李庆来介绍说,今年1月,中院摸排出本院共有4人符合回避条件后,立即进行岗位调整,现4人全部回避到位:一名法官的妻子从法律服务工作岗位离职,一名法官从审判岗位调整至窗口单位进行信访接待,另两名法官调至审判管理办公室。

  “如此一来,中院也有了底气。规定下达后,我们要求基层法院在本周前全部上报摸排情况,今年3月底必须开始岗位调整。”李庆来说。

  与乌鲁木齐中院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将推进回避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让领导回避。

  常州中院监察室副主任刘冰介绍,常州两级法院共有40多人符合回避条件(常州摸排回避制的范畴较大,父母、兄弟、姐妹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都要回避),其中包括两名基层法院副院长在内的中层以上干部8人,全部落实了回避,两名副院长都调至其他单位。

  “现在开始第二阶段,今年6月前所有涉及回避的审判、执行法官都要调整岗位。”刘冰说。

  回避人员表示理解

  “一开始,需要回避的法官还是有些想法的。”许江杰坦言,毕竟很多法官非常热爱审判岗位,必须取舍时,心理肯定会有失落感。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说服、开导工作并不困难。大家都明白,调离审判岗位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和实现公平正义。

  “我们广大法官的素质还是比较高的,识大局、讲道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葛少华感叹道。葛少华和好几个面临回避的法官进行了谈话,其中有的法官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近30年,还是业务骨干,“没有犯错却要离开审判岗位,有的人非常难过,但都能理解,因为这是老百姓对我们的要求”。

  “不要难过,其他岗位也需要一线有经验的法官,只要你有能力,其他岗位也可以做出成绩来。”乌鲁木齐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樊小宁对记者说。今年1月,樊小宁因符合回避条件,从行政审判庭调至审判管理办公室,而之前,她干了20年审判工作。

  樊小宁说,一些原本法院审判没有任何问题的案件,因为“法官律师”夫妻的存在,而被老百姓怀疑和误解。既然老百姓认为如此会产生不公正,法院就应当积极地解决这一问题。

  “法官回避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待,作为法官,我理解,也支持。”樊小宁表示。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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