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志江通讯员罗应滔顾业成在贵州省榕江县寨蒿法庭的“调解室”,一对闹着要离婚的夫妻在听完一首劝歌后,男方低下了头;女方则走出法庭,“法官,我不要求离婚了。”这是近日榕江县寨蒿法庭运用民间山歌劝和夫妻的又一个事例。
据介绍,榕江县是一个民族文化十分浓厚的地区,民歌文化更是源远流长。县法院在深入基层调查时发现,当地民歌在促进婚姻家庭和睦上有着独特的作用。这催生了该院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的新思路,决定在寨蒿法庭试点。他们专设一个“民歌调解室”,运用“民歌+法制”的模式,专门处理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同时聘请当地歌师、歌手根据不同情况撰写歌词录制歌碟,法官因案因人播放。
一年多来,“民歌法庭”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5起,调撤率达100%。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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