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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第一案”周鸿祎构成名誉侵权 将赔偿8万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28日10:31
  中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闹得沸沸扬扬的国内“微博第一案”已由北京海淀法院审结。法院认定,作为被告的360董事长周鸿祎构成名誉侵权,法院判令他向金山公司赔偿8万元,并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的微博首页刊发致歉声明。

  在认定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是否侵权前,法院对于微博的特点首次进行了司法意义上的定性:个人微博的特点是分享自我的感性平台而不是追求理性公正的官方媒体,因此相比正式场合的言论,微博上的言论随意性更强,主观色彩更加浓厚,相应对其言论自由的把握尺度也更宽。

  2010年5月21日,金山公司发现:当天有大量金山网盾的用户向金山软件客服控诉360安全卫士恶意卸载金山网盾。

  5月25日,360董事长周鸿祎在多家网站,通过微博发表“揭开金山公司面皮”的系列文章,对金山网盾进行了点名批评,用词激烈。

  因为不满周鸿祎频频在微博上对金山进行发难,金山公司在2010年5月底起诉,要求周鸿祎停止侵权,公开致歉,索赔1200万元。索赔数额之巨,成为名符其实的“微博第一案”。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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