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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价格欺诈受罚 发改委将严查商品房销价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28日19:48
  中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记者王凯山)据经济之身报道,房地产公司惯用的提前收取“诚意金”,想法设法造成消费者抢购的行为,今后将会受到严惩。国家发改委昨天(28号)通报,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这种价格欺诈行为被罚款50万元。

  在去年年底,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第二期房源只有102套的情况下,故意散布商品房将要大幅涨价的信息,诱发消费者抢购,江西云星借机向521名购房者每人收取了1万元所谓“获得购房资格”的“诚意金”,共计521万元。并称:“第二期房价可能不会超过7000元/平方米”。然而最终在售房时,房地产从5百多名购房者中,抽取了102名,以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价格销售给了购房者。

  江西省赣州市物价局据此认为,江西云星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诚意金”和各项代收费,并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房地产商在开盘时,提前收取“诚意金”,想法设法造成消费者抢购,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市场价格处处长陈达表示。

  陈达:公布这起案例主要目的是提醒和告诫房地产开发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陈达透露,下一步发改委价检司将针对房地产业存在的价格欺诈现象,有针对性的采取行动。

  陈达:3月16号国家发改委已经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下一步价格主管部门将结合贯彻落实这个规定,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商品房销售中不明码标价,标识信息不全,标识价格之外加价,在公示之外收取并没有公示的费用。以及利用虚假的或者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是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作者:王凯山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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