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3月28日起降低162种药品、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主要涉及心血管疾病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患者负担近100亿元。 (3月28日《山东商报》)
资料显示,这是1997年以来国家针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毫不夸张地讲,14年的药品降价史是一部充满暧昧彷徨色彩的“血泪史”。掐指一算,14年27次调整,平均每年差不多2次政策调整仿佛药品降价正在滑入“降价死”的困局。这其中的暧昧是非老百姓或多或少,自有感知。查看网友跟帖,褒扬针砭者各有之。不过,在这些纷繁的意见背后,一个呼声最令人刺痛:发改委声称药价连连降,老百姓体会药价年年涨!在笔者看来,这或许正是药品降价陷入“降价死”泥潭的关键所在不是政策不够好,而是政策施行的过程中发生了质变,药品降价开始变得越来越“暧昧”。
这种“暧昧”体现在两个层面上。首先,药品是否真降价显得“暧昧”。面对政策高压,一些药品生产商擅于玩弄“新瓶装旧酒”的“变脸”游戏,并且屡试不爽。一方面,药品生产商暂时停止生产该降价药品,在“风头浪尖”之下改换该药品名称与相关数据资料;另一方面,医生可以寻找被降价药品的“代替药品”,并将该药品价格喊得更高。其次,医院医生为患者开的处方“暧昧”。众所周知,就算政策规定了降价药品的价格,但规定不了医生为患者开药的种类与剂量。医生完全能不选取降价药品而多多罗列其他高价“替代”药品,这种情况下,患者依旧逃不了“高药价”的折磨。
暧昧的归暧昧,现实的归现实。当前现实依旧是“看病难”“看病贵”。不论对于政府还是老百姓而言,这种“暧昧”都不堪忍受,必须让药品降价变“坚定”。
药品降价要想坚定和“药到病除”,就必须依赖一个有效的“处方”。一方面要求我们及时建立透明的药品价格形成和评估机制;另一方面也要求各级药监、物价等部门加大对药店和医院药价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潜在的药品流通环节的腐败行为;当然,也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社会福利待遇,加强和推进建设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药品降价是一项民生工程,千万不能搞成“运动式”政策。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宛西制药董事长孙耀志认为,药品降价难以真正惠民的症结在于医改没有到位。“如果不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再降价多少次,也不会使老百姓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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