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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中学班级公约规定:旷课一节需捐两桶水费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2011年03月29日04:43
如此“班规”:旷课一节自愿捐两桶水费
手写的“班级公约”

  位于城南的某中学高二19班有个“班级公约”,规定学生旷课一节以上,需自愿给班上捐两桶水。并且一桶水需折合为1分,每分10元,款项全部用作班费。对此“公约”,班主任称,这是班级自主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班规”,获得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的同意,意在督促学生。

  学生反映:迟到旷课遭罚款

  “每周日晚上6:50至8:30,是违规学生缴纳上周罚款的时间。”近日,小明(化名)向成都商报记者举报,其班级对学生违规现象,都要收取罚款,“迟到一次10元,旷课一节20元,连续两次旷课50元。”小明称,从高一开始,班里就宣布了一项规定,所有违规现象都要收取罚款。“在宿舍发现烟头,也要罚款100元。”

  对于学生反映的情况,该班班主任表示“班级公约”是班级自主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意在督促学生。班主任告诉记者,班级提倡学生自主管理,所以设立了班级自主管理委员会,还制订了一个“班级公约”,内容包括班级检查、加分原则、处理原则等。“我只是起到一个宏观管理的作用,具体的操作都是由班长和班委在执行。”

  昨日,记者看到了这个“班级公约”,手写体的“公约”对违规现象、奖惩原则都进行了规定。在这张两页纸的最末,还有班长、团支部、学习委员、各宿舍室长等的签名。班主任表示,所收费用,全部由班长代收,用作班费及各种支出。“我只是帮同学们保管班费,具体的收费支出,都是学生管理。”随后,两位班长也将他们班级,记录收缴罚款和支出的“账本”给记者展示。“账本”记录着,某某何时违纪,并自愿缴水费50元,后面还有被罚款学生的签名。一班长称,所有罚款都是由班干部收取,每学期期末会向同学们公布。

  校方回应:不合规定责令修改

  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校方负责人刘刚(化名)表示尚未听说,不过对于“旷课罚款”这样的规定,刘刚称学校肯定是不允许的。刘刚向记者介绍,学校太大,有时管理不能兼顾,为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提倡学生自主管理,很多班级都成立了班级自主管理委员会。每个班委会都会制定一些符合本班“班情”的规章制度。然而,“这些由学生制定的班规,同样不能违反学校相关规定。”

  刘刚表示,虽然班规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初衷美好,但对于不符规定的班规,将责令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对其进行修改。 成都商报记者 贾兴鹏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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