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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房价调控“稳中有降” 限购政策仍坚持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3月30日01:17
  稳中有降,这是北京市政府昨天向社会公布的今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显示出市政府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决心。本市今年还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确定,本市新建普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

  今年,本市将继续多措并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房地产调控成果,并区分不同的住房需求实施针对性的调控措施。在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方面,主要是靠抓住房保障:今年本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规模,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并且优先重点保障廉租房家庭;大力发展公租房,今年筹集公租房房源6万套以上,通过廉租房和公租房,争取逐步覆盖各类保障家庭。

  满足群众刚性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主要是通过市场上的新建普通住房解决。新建普通住房是指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

  今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场称其为新“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今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解读

  北京明确提出“降”字

  昨天上午,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在做客城市管理广播一把手对话栏目中表示,北京总体的目标就是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基础上,要保持北京房价市场的稳定。特别是要加大住房保障的力度,提高住房保障能力,通过两个方面来达到保障民生、稳定市场的目的。

  “政府现在主导思想还是要把增长的速度压下来。”隋振江说,目的是使房价处于一个相对健康、平稳的趋势,居民的收入、和居民的购房能力能够有效地连接起来。因为前几年房价上涨过快,有的地方的房价上涨已经脱离了本市的群众基本购买能力,所以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政府这次调控的主要方向。”

  普通商品房适当降价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说,北京的调控目标明确指向普通商品房。即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其中以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为主,包括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价格相比去年要适当下降。因此,今年更多的土地将用于保障性住房、中小户型的商品房,而且在土地出让中,更多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促使房价比去年下降。

  高档房也在调控之列

  陈志同时强调,调控目标中虽然没有指向高档商品房,但不等于这类房屋不调控。陈志表示,国八条、京十五条等已出台调控政策同样适用高档商品房。

  今年高档商品房供地肯定会缩小,不能让个人占用过多资源。

  拉近房价与支付能力

  “北京的房价调控目标,实质就是要拉近房价和购房人支付能力之间的距离。”陈志说,从北京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可以看出,重点是要提高中等收入家庭购房能力,缩小这部分群体的购房支付能力和房价的距离。其实,房价高低不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重点在于他们是否能买到自己的房子。因此,支付能力的提高才是关键。陈志认为,北京的调控目标最科学。

  政策保障

  严格调控涨价过快项目

  陈志介绍,控制房价稳中有降的目标涉及“稳”和“降”两个方面。

  陈志说,“稳”主要是要将价格稳定在去年的水平,措施主要是保供应。今年住房用地供应中,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70%,并且推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抑制居住用地价格的非理性上涨。对于因重点工程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形成的被动需求,今年安排了10万套定向安置保障住房,将使这部分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将严格执行限购、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等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去年以来价格过高或上涨过快的区域和项目,将严格调控,促使价格回落到合理区间。通过一系列科学调控目标和措施的有力执行,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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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购政策仍将坚持

  隋振江说,限购令是在一个特殊的时期,针对投资、投机行为过热,供求失衡,采取的一项特殊的政策。他认为,只要是投资、投机性行为,对北京的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特别对价格的稳定构成影响,而且是消极影响,那这个政策就要持续。政府可能会在实践中不断地去完善它。如果投资、投机性行为对北京的房地产构成严重的冲击,或者存在潜在的冲击,就必须坚持限购令。

  北京暂不收房产税

  隋振江说,上海、重庆两个城市按照中央部署正在试点房产税改革,北京也在密切关注这两个城市的试点经验。具体北京收不收,什么时候收还要根据这两个城市的试点经验和中央的部署再来决定,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日程安排。最终收不收房产税,还是要通过两个城市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的决策来定。

  已建保障房40万套

  隋振江介绍说,北京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也经历了十几年的历程,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后就开始做这方面的探索,但是真正大规模建设,现在群众理解的保障住房应该是从2007年开始,在这以前建过经济适用房,像天通苑、回龙观,当时主要是和房改之后的制度在进行衔接。“十一五”期间,北京大体上建了40多万套各类的保障性住房。

  “一线”同比

  上涨幅不得超8%海约15350元/㎡

  上海市在3月28日公开了调控方案: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据了解,此前上海市政府公布的2011年GDP增长目标为8%左右。结合上海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上海房价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新建商品房住宅全市平均销售价格为14213元/平方米。如按房价涨幅8%计算,则2011年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控制目标为15350元/平方米。

  深复制上海模式圳涨幅不超10%

  深圳市昨天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深圳市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据悉,2011年深圳GDP预期同比增长10%。而2010年,深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300元。根据“十二五”规划,5年后将达到49000元,照此计算,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将同比增长10.34%。根据以上规定,2011年深圳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将不得超过1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同时表示,将进一步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加大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调控目标可酌情调整

  部委声音

  为切实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近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本报记者翟烜 邢飞
(责任编辑:U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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