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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管员重获“贴条”权 可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3月31日01:37
  本报讯 4月1日起,本市交通协管员发现机动车未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将有权在违章车辆上粘贴《告知单》,之后由交通警察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按规定,在违法停车现场,交通协管员须填写两份单子:一份是《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即《告知单》;一份是《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报告单》,即《报告单》。在违章车辆前车门的玻璃上粘贴《告知单》后,通过相机或摄像记录停车事实,将《报告单》和图像视频资料报告交管部门,由交通警察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这意味着协管员将主要是起到监督举报的责任,不直接具备处罚权。

  “经交通民警审核确认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的,会将违法事实和对应的图像资料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后,在交管部门对外网站提供查询,并及时邮寄信函将违法行为告知机动车所有人。”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基于交通民警审核确认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人被粘贴《告知单》后,可以在24小时后登录交管部门对外网站查询是否属于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

  目前,本市协管员已进行培训,有关部门已对录入、审核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备案。

  与此同时,4月1日起,本市将开展停车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北京市交通委昨日透露,治理行动将持续至7月10日,本市将组织对停车收费“私自打折”、乱收费;占道乱停车;停车场未按规定备案,擅自经营;工作人员和收费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服务不规范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下月起,交管部门将进行全市严查行动,力求通过规范停车秩序,缓解因违法停车而导致的交通拥堵。据介绍,长安街延长线(四惠桥至首钢东门)、平安大街(花园桥至长虹桥)、前三门大街(东便门至西便门)、两广路(六里桥至双井桥)等以及二、三、四环路辅路为重点治理地区。交管部门力争达到违法停车现象明显减少的目标。

  重点路段临时停车也要罚

  4月1日起,市交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严查违法停车。重点路段内的“临时停车”纳入严管,通过“车停人不走”躲避处罚的司机将难逃罚单。

  据市交管局负责人介绍,交管部门现已在重点地区及主要大街的违法停车突出地点,增设了“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对违法临时停车驾驶员在现场的,由民警直接实施处罚;对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一律采取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处理。

  热点停车违法行为:停车收费“私自打折”、乱收费等违法收费问题;占道乱停车;未按规定备案,擅自经营等违法行为;工作人员和收费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服务不规范行为;停车场内停车秩序混乱;将停车场挪作他用等行为;占用消防通道、井盖停放车辆行为;停车费税票违规使用;居住区周边等区域性停车秩序问题。

  新政答疑

  如何确保违法处罚准确?

  告知单+图像+交警审核=违法处罚

  在此次全市交通停车秩序整顿总体方案中,变化最大的是交通协管员可以重新“贴条”。

  市交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贴条”非彼“贴条”,以前,交通协管员可对违停车辆直接开具“交通违法处理单”。不过,此次公布的措施,其实是对交通协管员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协管员发现违停情况,将要求填写《北京市交通协管员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并现场拍照记录,《告知单》会粘贴在车前门玻璃上。《告知单》和《报告单》都有规范的填写规定,包括时间、地点、车辆型号、车牌号等信息。

  “但这不是执法的环节,只是协助过程。”据介绍,协管员张贴《告知单》后,还需在当天把一份《报告单》和照片、视频等资料回传到各交通支队。交管部门介绍,规范填写单子、视频或照相记录、交通民警审核,这三个环节确保了执法的准确性。

  整治方案

  人盯车巡监控重点区域

  4月1日起,长安街、平安大街、两广路、前三门大街和二、三、四环辅路以及其他38条主要大街、30个重点区域将成为密切监控段,加大对重点地区占道乱停车的查处力度,本市将组织街道、居委会和公安、交通等部门管理占道停车秩序。

  同时,交通部门依托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采取人盯车巡监控模式,及时处置城管“96310”热线投诉,维护停车秩序,减少占道乱停车现象。同时,有关部门将对商业、商务等重点区域违法停车进行管控,改善全市静态停车秩序。

  对于违法停车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主要大街,有关部门将借助先期在140条主要道路增设28891米机非隔离护栏、297面禁止临时停车标志,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停车空间。

  背景

  协管员重获“贴条”权

  十几年来,北京的交通协管员职责范围历经了如弹簧般的伸缩,从最初的被授执法权、到限权、再到今天的重新规范放权。昨天,停车新政发布后,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段里仁接受记者采访,讲述了交通协管员这十几年来的职权演变。

  1998年 交通协管员出现

  职责:手持小旗,仅管理行人、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北京市交通协管员出现于1998年。

  昨天,段里仁回忆说,那时,北京的交通正处于转型阶段,自行车出行比例正在缩减,汽车飞速发展,交通拥堵这个概念越来越被人们频繁提起。当时,全市的交警却只有千余人,管理力量不足与车辆猛增的矛盾凸显。为弥补交警警力的不足,交管部门聘用了一批编外人员协助工作,被冠之以“交通协管员”。

  2000年 协管员被授“贴条”权

  职责:可用摄像机拍违法画面并对违法停车贴罚单

  2000年前后,北京申办奥运会,城市管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协管员的工作随之有了新改变。北京市交管局出台管理办法,赋予交通协管员执法职权,准许协管员用摄像机拍摄动态违法画面,如机动车走公交车道或“轧实线”,还可对违章停放的车辆贴条罚款。不过由于协管员执法身份不被认同,“贴条”常遭到司机抵制。

  2005年 叫停拍摄取证权

  职责:职权缩小,可对违章车辆“贴条”

  2005年7月,北京市交管局出台《交通协管员七条禁令》,叫停协管员“拍照取证机动车轧线、走公交车道”等权力,而仍保留了对违章车辆“贴条”的权力。段里仁说,不过协管员队伍中出现乱开罚单或者“花钱了事”的行为。虽然交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杜绝这种问题,但市民的投诉不断。有评论认为,乱罚款现象之危害,比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本身更甚。

  2008年 贴罚单权被叫停

  职责:职权继续缩小,仅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2008年6月,按公安部要求,北京交管局正式下发通知,停止交通协管员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的工作,交通协管员工作的重点恢复到最初,仍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及向交警上报情况,不能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贴条”、拍照。

  2011年 可贴停车记录告知单

  职责:可给违法车辆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

  目前,由于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80万辆,道路拥堵严重。昨天,北京市交管局宣布,重新规范交通协管工作,将协助交警管理违法停车纳入协管日常工作中,从4月1日开始,交通协管员可以记录违法行为,给违法车辆贴“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本报记者 郭超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刘泽宁 郭超
(责任编辑:U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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