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村官落选生愤 纠集数人打伤新村官 9名被告人今受审
雇凶村官当庭要求做测谎
本报讯(记者洪雪)“我今天说的都是真话,以前在公安机关时说的是假的,你们可以测谎”。52岁的石振山对法官一连说了三遍。
因为在竞选村支书时“落败”,于是石振山出资2万元,雇了打手将当选的新任村支书打成轻伤(偏重)。
今日上午,石振山及同伙共9人在怀柔法院出庭受审,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今天的庭审被安排在怀柔法院大法庭进行,来自该区各个镇的150名村干部坐在旁听席上。
上午9时20分,9名被告人被押进法庭,个子矮矮的石振山走在最前面。
只见他不停地往旁听席上看,可能是没有见到家人,他站在被告席上还不顾法警的制止,一个劲地扭身看旁听席,同时,旁听的村官们则冲着他的背影指指点点。
检方指控,2010年1月,被告人石振山因竞选村党支部书记落选,遂对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蔡某产生不满,出资人民币两万元,指使被告人孙某将蔡某打伤,并同时承诺自己若因此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则帮助孙某竞选该村村主任一职。
后被告人孙某又通过牛某、王某并雇用“天天”等三名男子对被害人蔡某实施伤害行为。
其间,被告人孙某还纠集袁某、张某为该三名男子购买作案的衣服、头套、手套、手机卡等。
几名被告人在确认了伤害被害人的路线及作案方法后,于2010年5月17日7点半左右,由被告人李某骑着自行车故意与被害人蔡某发生剐蹭事故。
趁蔡某下车查看之机,三人穿着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外衣,蒙面持砍刀、棒球棍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腓骨骨折、颅骨骨折、外伤性肌腱断裂、多发软组织损伤、腓神经损伤、腓动脉损伤。
被告人袁某又伙同被告人沙某先后开车,接应“天天”等三人逃走。
经过鉴定,被害人蔡某构成轻伤(偏重)。
●庭审焦点
雇凶村官否认所有指控
“不属实,我没有罪。”公诉人一念完起诉书,石振山大声地反驳说。他说自己根本没有雇人打蔡某。他提出了三个理由,一是他落选是在一月份,而打人案发生在五月份。
二是检方指控他找该案的第二被告人孙某商量雇打手一事不属实,“我跟他不熟,只是住在前后院,说我跟孙某说帮着找人打新支书蔡某是瞎说的,我们村有七八百人,我不可能帮他拉那么多选票”。
最后,石振山说自己落选后找了一些小的装修工程干,“去年我一度发不出工人的工资,怎么可能拿2万元雇打手呢”。
石振山说自己以前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口供都是假的,今天说的才是真的。“我要求做测谎,看看到底哪次说的是真的”。
当法官问其跟受害者关系怎么样时,石振山表示蔡某人不怎么样,说话不算数,“以前蔡某曾承诺帮助我拉选票,谁知道后来他自己竟参加选举了”。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据悉因为被告多,庭审预计要进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