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值班编辑韦雪)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五保老人”原本应该在福利机构颐养天年,但湖北竹山的一个乡镇福利院却将老人们外派打工赚钱。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这家福利院名为竹山县竹坪乡中心福利院,是一家公立养老机构。从2008年开始,养老院通过安排“五保老人”外出打工,一共收入3万元。养老院与雇主签订“用工合同”,老人赚取的收入大部分都由养老院保管,养老院一般会支付给老人1/5的报酬。养老院院长但玉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养老院里的供养经费不足,于是就想到了让部分身体条件较好的老人出去赚点钱,用来补贴院里的花销。
不久前,竹山县纪委、监察局下发文件称:但玉堂身为院长,擅自将老人派出打工,是对老人不负责任的行为。但鉴于他事发后能认识错误,并且所有收入都入账,用来改善院民生活。县纪委和相关部门研究,对他的错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目前,竹山县民政部门正对全县所有福利院进行排查,检查是否还有侵害五保老人的行为。
不少网友都选择用“心酸”这个词语来表达看完新闻后的心情。有网友说,所谓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医、保住和保葬。这项政策本是针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老人、未成年的孤儿和残疾人而设计的。但对于在竹坪乡中心福利院生活的老人们来说,被“保”的代价是要出去打工。这样的境遇着实让人感到心酸。有网友认为,湖北省竹山县福利院的种种乱象,实际上折射了乡村、乃至整个养老事业所面临的问题。为什么由政府财政拨款的公立福利院会面临资金短缺入不敷出的困境?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网友“胡艺”说,满足老人衣、食、住、行、医的需要,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基本的生活要素,让失去生活保障的五保老人生活开心,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是福利院的责任,更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她也呼吁有关部门应按照老人开销实际足额拨付福利院供养经费,并监督福利院专款专用,用制度确保更多老人“老有所养”,避免类似伤老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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