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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收费调整政策昨日起实施 广泛征求意见

来源:千龙网
2011年04月01日19:11

  本市停车收费调整政策今起实施 政策广泛征求吸纳社会意见

  千龙网北京4月1日讯 作为《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意见》的具体措施之一,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修改完善,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虑到停车收费调整涉及面广,影响大,为保证政策制定依法、科学、民主,政策制定中综合考虑了本市交通发展规划、交通运行状况、停车实际需求,认真总结了2010年13个重点区域停车收费调整试点经验,并参考借鉴了国内外大城市通行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特别是公开征求并充分吸纳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政策制定当中,市有关部门召开交通、社会、经济、价格等方面的专家及停车企业、商业企业、普通市民的座谈会二十多次,反复讨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2010年12月13日至19日,本市停车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和市交通委政务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积极响应,共收到1022位市民的意见和建议3000余条,广大市民对本市采取的缓解交通拥堵措施和停车收费调整政策给与了充分的理解。在整个政策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历次听证会,切实做到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本次调整政策,充分吸纳和采用了广大市民反映较多、相对集中的意见和建议。如:一是为减少对市民基本停车需求的影响,新的停车收费政策强调保持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政策不变,保持全市夜间停车收费政策不变,保持驻车换乘停车2元/次的低收费政策不变。二是适当降低原方案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水平。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水平分别较征求意见方案下降14%和33%。三是考虑老旧小区停车资源供需情况,对停车资源紧张、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居住小区,经区县公布确认,可在居住区周边站到停车场划定部分区域,对小区居民停车实行居住小区收费的优惠政策。目前,各区县已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交通部门牵头落实。四是为减轻就医患者负担,对停车资源相对较多的医院,可由医院给予就医患者停车收费优惠。五是为降低对短时停车市民影响,缩短了停车计时单位,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适当降低了停车人负担。

  对于市民关心的调价后公共交通、停车秩序管理、停车设施建设、调价收益等问题,市有关部门陆续完善落实了各项配套保障措施:一是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改善公共交通乘坐环境,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吸引市民公交出行。二是同步出台了向停车经营企业收缴占道费政策,占道费收益主要用于道路及停车设施建设,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强化占道费征收管理,做到应征尽征。三是加强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占道停车经营退出机制,取消违规经营企业或不缴纳占道费企业的经营资质。四是加大违法经营“黑停车场”的打击力度,开展停车费税票流转使用、停车收费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私自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使用税票行为。五是强化停车秩序管理,严肃查处违章停车,继续完善交通设施,挤压违法停车空间,保证正常停车秩序,为市民出行停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U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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