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日讯记者李立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又成为近来社会关注热点。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自2010年从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退为二档后,今年又再退为三档。这意味着所涉殡葬问题因争议太大已明显放缓修订进程。
据了解,2011年国务院立法计划共涉及159个项目,分为三档:一档项目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有34件;二档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有62件;三档项目为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有63件。国务院将在力争完成一档项目、抓紧做好二档项目的前提下,兼顾三档项目。
2006年至2009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一直被列入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原因在于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随着社会发展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擅自兴建公墓、非法占地破坏生态以及非法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等。这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还相继引发群体性事件,有些丧事活动甚至影响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等。
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短短20天,国务院法制办就收到社会各界来信来函超过1000件、建议1万余条。许多人认为这一修改草案只是“隔靴搔痒”。草案因保留了原条例“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的规定,受到广泛质疑,并争议至今。
据介绍,我国火化率长期徘徊在48%左右。就是否应该继续强制火化,来自民间声音与政府部门的看法截然相反。民间呼吁要拥有选择权,政府部门则强调要“逆水行舟”坚持火化。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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