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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推动保安规范化管理 将建抚恤金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02日09:56
  中新网福州4月2日电 (张羽 薛支川)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2日表示,今年福建将努力推动公安机关所办保安企业的改革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纳入管理,未来,所有保安员都必须经公安机关考试并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保安服务。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物业保安管理,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突出统一备案、统一持证、统一着装,明确物业保安职责,进行全面规范管理。

  同时,还将加强保安员考试、审查、发证,规范保安员服装、保安服务标志和保安服装市场管理,探索服务价格指导,防止恶意、无序竞争;加强“保安员劳动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签订,着手制定《福建省保安抚恤金管理规定(试行)》,逐步建立保安抚恤金制度。

  福建省首次“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已于3月份举行,按照规定,保安服务企业、自招自用保安的从业单位,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应持有《保安员证》。据悉,目前福建省共有保安服务企业119家、保安从业人员131740名,这些保安的《保安员证》培训考试、换证、发证将在今年12月前完成。

  近年来,福建保安人员共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18000多条。在履职过程中,有870名保安人员因公负伤、13名因公牺牲。其中,18家有武装押运服务资质,为全省19个金融单位、6000多个营业网点武装押运、守护现金,并承接有价证券、珠宝和文物、字画等贵重物品押运、守护业务,年营业额已达3亿元。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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