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实习记者崔文辉)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根据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北京将倡导高层建筑配备防毒面具、缓降器等避难救生设备。同时,高层建筑应设置醒目的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配备防护面具、呼吸面罩、缓降绳,主要是为了提升火灾发生时,高层建筑物中人员得自救能力。我们知道,一些因为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并不是遇难者直接被烧伤,而是吸入了烟尘等有害气体后,导致的伤亡。那么这时,如果有防护面具、呼吸面罩就能减小有害气体的危害。
同时,由于高层建筑物楼层高、人员密集,而且像通信设施、空调系统、机电设备等设施多,再加上可燃装修材料多,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烟囱效应和风效应,火势蔓延迅速,扑救困难,疏散时间长。因此,如果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也能达到延长等待救援时间、自我救援减少伤亡的目的。
和之前相比,《消防条例》修改稿增加了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这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或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而消防队在灭火救援时,将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这份修改稿也对普通地下室的使用提出要求,主要包括不得占用安全出口外的人员疏散场地、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等。
另外,在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停用时间也做了限制。无论是高层还是地下室,需暂时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应当采取有效替代措施;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超过24小时的,要报告辖区的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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