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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扫墓用鲜花传哀思(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03日10:56

  本报讯 李松 黄洁 北京警方近日发出清明节安全提示,提醒市民扫墓时切勿燃放烟花爆竹,提倡用“寄信”、鲜花等环保的形式表达哀思;在重点接待时段,当墓区、骨灰堂人员过多时,警方将采取限时限量措施控制人流;森林公安将对进入山区林地人员实行100%实名登记。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祭扫活动尽量错开重点高峰日和每日高峰时段。清明期间,警方建议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扫墓,自驾车前去祭扫的市民要注意增设的临时停车位和交通引导标志、标识。由于祭扫和郊游踏青期间人流较多,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以防被扒窃、被骗。春季干燥风大易引发火灾,提倡用鲜花代替焚烧纸币扫墓。与此同时,城管部门提醒,一些墓地比较偏远,公交车少,等候时间长,再加上扫墓市民集中,一些黑车趁机钻空子,以低价揽客行驶中加价。由于路线不熟,加上身处郊区,有些人被迫挨宰,每年执法部门都会接到此类投诉。

  此外,森林公安部门在重要部位建立了防火检查站、哨卡,将对进入山区林地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防火区内禁止烧荒、点篝火、烧香、烧纸、野外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在野外吸烟烧纸等造成损失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和罚款,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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